换车 换房 换采购产品 换广告 换本地吃、喝、玩、乐
1、甲方做为易货联盟共享平台创办方,负责商城技术开发、维护、升级、培训策划等工作,授权使用“聚换”商标品牌宣传及广告推广, 提供店面及整体宣传设计方案,提供易货超市收银系统、线上线下易货培训、易货资料包、平台技术服务。
2、乙方是在【 】省【 】市【 】县/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经营实体店或公司,拟与甲方合作在该地区的推广、售卖、配送易货联盟共享平台(换商品、换策划、换人脉、换现金、换广告)及合作厂家的产品。
甲、乙双方依《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自愿、友好协商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推广及营销计划依法根据实际需要以自身名义在区域内从事以下事务:
1、推广、售卖、配送易货联盟共享平台和合作厂家的产品,货物的品种可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从易货联盟推荐的范围和比例内选定,货物的数量由乙方在上述标准内自行决定。
2、介绍或协助第三方在易货联盟注册商城;
3、组织或协助易货联盟其他经营者、关联方开展易货联盟相关的培训;
4、对外发布必要的广告或策划必要的营销活动;
5、组织易货联盟共享平台用户在举办资源对接或易货交流活动,参加全国商家联盟峰会;
6、易货联盟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务。
第二条 乙方从事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事务应自负盈亏,业务收入来源如下:
1、根据与第三方商家及用户约定收取服务费;
2、根据易货联盟业务推广制度获得易货联盟支付的推广服务费。
3、乙方推广服务费的税收,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三条 乙方佣金结算
1、易货联盟保证于每月的第15日前结算上一个月的招商佣金;
2、市场商家开拓及服务佣金在平台自动结算,提现后48小时到账;线下手动佣金可以扣除自己的开发佣金,余下的转款总部。
乙方推广服务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根据市场的变化以后可能会进行微调。(浮动率在5%-15%之间)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署且乙方向易货联盟支付本协议约定保证金后,乙方将成为易货联盟的城市代理商,其只要成功介绍第三方经营实体与易货联盟总公司签署合协议,成为易货联盟的战略合作机构(以下统称为“运营中心”),即有权获得招商奖励30%。
2、易货联盟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时对佣金的标准作出微调。乙方获取佣金所涉税费由其自行承担,并由易货联盟代扣代缴。
3、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有意成为易货联盟共享平台和合作厂家的代售点,由甲方代表易货联盟共享平台及合作厂家签署一系列的代售协议,以取得本协议项下库存商品的代售权,并获取相应的代售服务及配送费用。
4、注册**易货贸易类的公司或个体户代理甲方的业务,经营范围:易货交易服务;易货交易展览会;易货信息咨询;组织易货研讨;网站建设,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网络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服装鞋帽、玩具、日用品、化妆品、皮革制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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